水科院2014年学校奖学金评选的办法

发布时间:2014-10-11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浏览次数:6986

 按照学校有关本年度奖学金评选的通知精神,我院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参评对象

除特别注明外均指2012级、2013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。其中,国家奖学金要求必须是全脱产学生申请,在职者不可申请,并可扩大到2014级。

二、奖项设置及要求

按照学校下拨我院的名额情况初步分配如下(最终需通过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决定):

 

硕士

博士

 

名额(个)

奖金(万元)

名额(个)

奖金(万元)

国家奖学金

4

2

4

3

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

8(研二2、研三6)

1

5(博二1、博三4)

1.5

学校二等学业奖学金

10(研二3、研三7)

0.5

8(博二3、博三5)

0.75

 

三、奖学金申请条件

1、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、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、课程成绩优秀,无不及格科目,公共课以外的其它课程单科不低于75分,平均分不低于80分,有一定的科研实践成果;

5、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各项活动,关心集体,有良好的行为习惯;

6、同时参照兼顾具体奖项的要求。

四、申请程序

1、申请者填写《水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初审申报表》,并于10月16日前提交到班主任处审核。

班主任做好初选工作,报送材料完备、准确,按名额推荐班级候选人。班级推选工作应适当考虑系所平衡,名额原则上不超过研二8人,研三19人;博二6人,博三15人。如有研一学生申报国奖者直接将材料交蔡老师。

2、班主任将推荐材料在10月21日下午5点之前提交学院

3、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定于10月27日召开。评审组现场打分评审做出排序,按得分高低授予国家奖学金、学校一二等学业奖学金。

4、各奖学金推荐人选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,无误后,候选人填写学校相应奖学金表格并完成申报。

五、学生提交初审材料要求

1、申报材料请务必准确详实。其中,学术专著须提供首页和版权页;学术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、论文首页以及版权页;未正式刊发的文章需有接收函等证明材料。成绩单由院系后期统一打印。

2、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,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,起止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起2014年9月1日止。

3、《水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初审申报表》中的个人填写部分要求填写电子版,打印后签字方为有效。申请表排版时将表格正反打印调整为正反两面。

 

六、学校下达的其它类别奖学金(见下表)申请者请于10月25日前将申请表直接交蔡老师,并将另行组织评选。

 

 

名额

奖金(万元)

优秀班集体

1

0.1

优秀研究生干部

6

0.2

社会实践奖

3

0.1

校友金声奖学金

推荐差额1

0.1

合利屋奖学金

推荐差额1

0.2

 

 

水科学研究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4年10月11日

备注:

学校研工部发布的评奖通知网址http://ygb.bnu.edu.cn/swgl/pjpy/90285.htm

新生奖学金学校将在开学三个月复审完成后进一步落实。

 

附件:

水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初审申报表 -.doc 点击下载

奖学金评选各种表格.zip